通過識別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危險、有害因素,并運用定性或定量的統計分析方法確定其風險嚴重程度,進而確定風險控制的優先順序和風險控制措施,以達到改善安全生產環境、減少和杜絕安全生產事故的目標。為達到以上目的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規定被稱為安全風險管理。
危險、有害因素(hazardous elements) 可能導致傷害、疾病、財產損失、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。
危險、有害因素識別(hazard identification) 識別危險、有害因素的存在并確定其性質的過程。
風險(risk) 發生特定危險事件的可能性與后果的結合。
風險評價(risk assessment) 評價風險程度并確定其是否在可承受范圍的過程。
風險控制(risk control) 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及經營運行情況等,確定優先控制的順序,采取措施消減風險,將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,預防事故的發生。
安全風險評價準則 企業應依據以下內容制定風險評價準則: ·有關安全生產法律、法規; ·設計規范、技術標準; ·企業的安全管理標準、技術標準; ·企業的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等。
安全風險評價方法 企業可根據需要,選擇有效、可行的風險評價方法進行風險評價。常用的評價方法有: ·工作危害分析(JHA); ·安全檢查表分析(SCL); ·預危險性分析(PHA); ·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(HAZOP); ·失效模式與影響分析(FMEA); ·故障樹分析(FTA); ·事件樹分析(ETA); ·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(LEC)等方法。
安全風險評價范圍 企業風險評價的范圍應包括: ·規劃、設計和建設、投產、運行等階段; ·常規和異?;顒?; ·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; ·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的活動; ·原材料、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; ·作業場所的設施、設備、車輛、安全防護用品; ·人為因素,包括違反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; ·丟棄、廢棄、拆除與處置; ·氣候、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。
風險控制 1、企業應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及經營運行情況等,確定不可接受的風險,制定并落實控制措施,將風險尤其是重大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。企業在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: 1)應考慮:⑴可行性;⑵安全性;⑶可靠性; 2)應包括:⑴工程技術措施;⑵管理措施;⑶培訓教育措施;⑷個體防護措施。 2、企業應將風險評價的結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對從業人員進行宣傳、培訓,使其熟悉工作崗位和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險、有害因素,掌握、落實應采取的控制措施。
安全風險隱患治理 1、企業應對風險評價出的隱患項目,下達隱患治理通知,限期治理,做到定治理措施、定負責人、定資金來源、定治理期限。企業應建立隱患治理臺帳。 2、企業應對確定的重大隱患項目建立檔案,檔案內容應包括: 1)評價報告與技術結論; 2)評審意見; 3)隱患治理方案,包括資金概預算情況等; 4)治理時間表和責任人; 5)竣工驗收報告。 3、企業無力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,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,應書面向企業直接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。 4、企業對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重大事故隱患,必須采取防范措施,并納入計劃,限期解決或停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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